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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05    阅读次数:

药采〔2022〕3号

各有关医药企业: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新平台(下称新平台)上线以来,仍在不断完善过程中,现就新平台相关业务办理事项提醒如下:

一、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新增

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新增功能,定于2022年1月10日开放,办理时限顺延至1月21日。新开户企业需递交纸质材料(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产品及配送企业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递交纸质材料之前,请完成如下操作:

(一)生产及代理企业请登录国家医保局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后,再登录我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角色认证(详见附件的常见问题解答)。

(二)配送企业请登录新平台门户网站的“医用耗材数据库申报系统-生产企业及代理企业及配送企业登录入口”注册相关信息。

二、高值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企业及产品信息变更

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新平台常见问题解答.doc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