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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25    阅读次数:

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核查线索通报》(价采核字〔202523号),为规范同品种中成药网采,现就价格虚高中成药处置结果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医药价格核查线索通报疑似高价中成药风险线索汇总表》涉及相关中成药。

二、处置标准

(一)请相关企业于20251125日至1128登录我省药品交易系统自主降价。

(二)后期以“自主降价”对照“省内最小每日费用”核准:“自主降价”高于“省内最小每日费用”3倍(含)至5倍的药品进行黄标价格管理;5倍(含)至10倍行红标价格管理;高于10倍及以上的药品予以禁用

三、有关要求

(一)处置后如相关药品有降价行为、可遵照上述处置标准豁免前期处置,须递交申请与《降价承诺书》要求撤销前期处置。

(二)对处置结果存疑的企业申诉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相关药品全国价格体系、价格来源省份官网截图、公告等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上述企业行为纳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四)国家有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附件:《医药价格核查线索通报疑似高价中成药风险线索汇总表》(具体数据请登录安徽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首页“公告通知”)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