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2025年05月06日 Tue
网站首页
机构职能
公告公示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市县动态
申诉投诉
咨询互动
联系方式
操作指南
下载中心
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24    阅读次数:

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要求,为规范药品网采行为、理顺平台药价体系,现就全面暂停无省级采购限价药品挂网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全面暂停药品交易系统内所有“挂网不挂价”药品交易目录。

二、禁用后的相关产品如符合挂网条件,企业可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规定如实、规范申报全国最低省级挂网价,公示无异议后重新挂网。

三、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调整院内采购目录、保障临床供应。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