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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03    阅读次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省试运行联审通办工作,凡国家医保局发布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企业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服务大厅(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并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我省于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向我省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后,对符合我省挂网要求的纳入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通网上交易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联系方式:0551-62634508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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