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0 阅读次数:
近年来,阜阳市颍上县医保局多重发力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集采政策落地,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强化提醒机制“推进度”。建立“集采药品采购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跟进全县医疗机构采购、配送、入库数量和完成比例。对采购情况异常、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如期完成约定采购任务。目前,已约谈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19人次。
强化问题响应“保供应”。密切跟踪集采药品供应全流程,及时回应医疗机构诉求问题,提高供需对接精准度和问题解决及时性。畅通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生产企业的沟通渠道,建立供应保障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和解决集采药品供应问题。针对采购配送中出现的断货、配送不及时等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召开集采药品供应保障会议4次,邀请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27家次面对面进行商讨,协同缓解供需矛盾,共同保障集采药品的及时供应。
强化直接结算“提效率”。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医药企业自愿参加为基本原则,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为结算重点,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集采药品货款直接结算。有效缩短药品回款周期,充分调动药企积极性,进一步保障集采药品的及时供应,确保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惠民。自2021年7月直接结算工作开展以来,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医药配送企业货款合计1.47亿元。
强化结余留用“增动力”。严格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基金,按50%比例拨付给完成约定采购量且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作为结余留用激励。结余留用资金统筹用于相关人员的绩效支出,激励合理用药,鼓励优先使用中选品种。目前,已拨付公立医疗机构五批次结余留用资金46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