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8 阅读次数:
药采〔2024〕62号
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44号)要求,为规范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中选品及对应“采购量”信息统一纳入药品交易系统“2023年度省级集采”模块,规范网上集中采购。
二、采购周期:2024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
三、其他相关事宜参见《关于执行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四、本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起执行。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