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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4    阅读次数:

药采〔202444

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依据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 省药监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等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25号)要求,现就规范山东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于523日再次对平台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全面梳理,将新申报的省际联盟集采中选品统一纳入“2024年中药配方颗粒集采项目,以中选价限价、分配采购量、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请相关企业及时遴选配送、建立网上配送关系。

二、尚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详见附表),请尽快完成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信息申报及我省药监部门销售备案后,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系统内完成相关基础信息申报,及时挂网。

三、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确认配送关系,做好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及网采工作的有序衔接。

四、其他相关事宜参见《关于执行山东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附表:中药配方颗粒中选品未挂网药品汇总表.xls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5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