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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6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淮南市医保局深入贯彻主题教育和省局集采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减轻群众药负担1.13亿元。

提前介入,医疗机构精准报量从源头介入,分析各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量,逐一复核偏离正常报量20%的机构,指导其精准上报约定采购量,增强数据可信度,为国家药采谈判提供筹码,保障集采任务的顺利完成和结余留用资金的合理分配。

积极主动,确保准时落地惠民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集采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落8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达334种,落实安徽省2批次集采药品82种。已基本覆盖老百姓使用量靠前产品,一大批临床常用药降幅过半,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扩面增效,提升集采覆盖面。推动医药集采改革提速扩面,今年以来,推动2家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耗材集采,35家民营医院参加种植牙集采,19家连锁药店参与中成药集采。集中带量采购从公立医院覆盖到民营医院、零售药店;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至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覆盖面较上年提升10.6%

措施跟进,落实落细配套政策。预留集采产品预付和结余留用资金,在签订购销合同20日后,按照集采中选产品约定采购总金额的30%按批足额拨付给医疗机构,积极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积极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奖励,将节约下的医保基金按比例奖励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使用,大大提高医务人员使用集采产品积极性。

“线上+线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平台“线上”采购数据分析和“线下”使用情况反馈双督导,定期通报严禁线下采购。将集中采购产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联合卫健、市场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协议量未完成的医疗机构,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督查频次,降低DIP结算系数,不予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视情扣除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