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郎溪县医保局聚焦基层就医“购药远”“购药贵”问题,坚持积极发动、靠前服务、主动协调,全力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让更多群众享受到集采药品政策的红利。目前,郎溪县已实现集采药品在全县所有村卫生室落地,形成了镇村全覆盖、保障全方位的集采药品落地实践模式。
加强宣传引导,主动靠前服务。该局紧紧围绕国家、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座谈、建立工作交流群等多种形式,传达相关政策,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医务人员对集采政策的理解,引导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利用“郎溪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合理引导患者用药习惯,让患者切实感受到集采药品“质量优、价格低、效果好”。
执行专项预付,保障资金周转。该局全面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根据各医疗机构上报的上一年度集采产品采购情况,经核实确认,按照采购金额的30%预付周转金,极大地缓解了基层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机构落实集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3年向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432.84万元,对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
严格专项考核,激励约束并重。该局认真开展全县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激励工作。根据2022年度全县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四个批次88种药品的综合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激励资金191.45万元,其中居民医保激励资金149.05万元、职工医保激励资金42.4万元。对未按规定履约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该局加强对各医疗机构集采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到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室开展业务指导,对集采药品耗材在报量、采购、入库、回款、使用等环节实施全程监测。对采购情况异常、进度滞后的单位,通过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实施。截至9月底,2023年度已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3个批次34种药品,采购有任务量的中选药品432万(最小单位量),另有8个批次药品采购任务正在进行中。(张珂 陈骎 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