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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31    阅读次数:

药采〔2022〕36号

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规定,由企业提交申请,经审核,现对审核通过的部分检验试剂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咨询室;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直接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22年3月31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一:2月试剂产品信息变更.xls

附件二:2月试剂企业信息变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