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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人民网-安徽频道     发布时间:2022/03/21    阅读次数:

人民网合肥3月19日电(周坤)自国家药监局网站3月12日批准5款自测类型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价格也成为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

3月17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体(IgM/IgG)检测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开展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其中,抗原检测试剂盒限价不得高于10元/测试。

该《通知》中提到了产品限价办法,对于有外省省级带量采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的产品,从外省省级带量采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的最低价和安徽省各医院最近一次实际采购价的最低价中,取两者的低值作为限价。

对于无外省省级带量采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的产品,从已申报其他企业产品的限价中位数和安徽省各医院最近一次实际采购价的最低价中,取两者的低值作为限价。

抗原检测试剂盒按以上价格作为限价的同时,限价不得高于10元/测试。

据悉,此次产品限价依据的是,2020年以来的产品全国外省省级带量采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其中抗原检测试剂盒含正在公示期的中选价格),以及安徽省公立医院实际采购价(截至2022年3月17日,以交易系统已经配送的采购单为准),计算限价确认后纳入集中交易目录。

此外,《通知》中强调,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集中交易目录内产品。企业不同意本次限价或无限价的产品,纳入备案交易目录管理。备案交易目录内产品,采购实行总量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备案采购金额占该医疗机构同类检验试剂总采购金额比例不高于10%。

(责编:范晓琳、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