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5 阅读次数:
2021年2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涉及安徽共42家中选企业的45种药品,1767家医疗机构有保量任务,首年约定采购量约1.7亿片/袋/支,年估算节约资金2.7亿元。
前期,为确保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我省能够平稳有序落地,省药采中心组织了中选企业申报中选产品信息,根据采购基数和中选企业数完成了各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的分量,印刷了购销合同,下发了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实网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内设置了“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模块,开启了建立配送关系功能,药品交易系统内完成了调价。
4月23日,省药采中心组织召开了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落地工作座谈会,42家生产企业、省属医疗机构及合肥市一院和部分配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介绍了前期落地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并对5月9日正式落地前工作进行了部署。相关单位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安徽落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强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果真正落地见效、惠及于民。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到会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