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5 阅读次数:
一是统一药品目录。成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把关药品目录品规范围,控制“源头”。针对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药品目录品规不一、数量过多问题,进行一一甄别,科学做好“减法”,确保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县中医院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用药目录完全一致。
二是统一药品采购。统一采购平台,集中带量采购,减少多头采购,降低成本、规避风险。针对分散采购风险点过多的弊端,县镇医疗机构统一使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平台,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要求。以“4+7”药品采购为例,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椒县人民医院共确认“4+7”品种67个,全椒县中医院共确认“4+7”品种22个。
三是统一药品配送。为解决偏远地区药品配送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依据采购清单,与供货企业签订统一购销合同,供货企业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足量将药品配送至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再由中心药房分发至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统一配送既能保证药品质量,又为药品质量的可追诉提供了保证,确保医共体成员单位临床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
四是统一药款支付。为减轻医共体牵头医院采购周转资金压力,县财政拨款建立中心药房采购周转资金池,专项用于中心药房药品带量采购,实行闭环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中心药房药款统一支付,减轻牵头医院和镇卫生院药款支付压力。